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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  

校本部科长:杨茂成  江宁校区科长:张彦德     科员:万洪泽  张彪

 

工作职责:

 

1、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落实《河海大学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的签订、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2、负责对校园内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3、指导校内治保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四防”和法纪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纪观念和防范能力;认真接待来访、报案的师生员工,做好记录,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立案登记,负责发还赃物;

4、协助公安机关和校内相关单位做好校内一般治安案件的查处或调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一般治安、刑事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治安重点人口(含管制、缓刑、假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两劳释放等人员)的监改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校内外来务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台帐。

6、负责全校技术防范工作,负责监控中心及校园技术报警设备的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和保管等工作。

7、负责对学生纠察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